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19年5月10日,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根據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鄉鎮平南工業區金宏路26號A棟五樓之一(所在地坐標為東經113°24'33.39",北緯22°20'16.68"),主要從事生產、加工、銷售:鞋材、鞋制品。項目總投資20萬元,環保投資6萬元;用地面積800平方米,建筑面積800平方米。年產鞋材10噸。
表1 產品及產量一覽表
序號 |
產品 |
年產量 |
1 |
鞋材 |
10噸 |
表2 主要原輔材料消耗一覽表
序號 |
原材料 |
年用量 |
1 |
油性油墨 |
1噸 |
2 |
超細纖維PU合成革 |
8噸 |
3 |
EVA鞋材 |
3噸 |
4 |
絲印網版 |
0.4噸 |
5 |
刷子 |
0.1噸 |
6 |
抹布 |
0.1噸 |
表3 主要生產設備情況
序號 |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1 |
高周波機 |
臺 |
10 |
2 |
熱壓機 |
臺 |
4 |
3 |
熔斷機 |
臺 |
3 |
4 |
冷卻機 |
臺 |
1 |
5 |
手工印刷線 |
條 |
8 |
6 |
晾干線 |
條 |
3 |
7 |
烘干機 |
臺 |
2 |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安徽華境資環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并在2017年11月27日取得中山市環保局批復中(三)環建表﹝2017﹞0220號。本項目竣工時為2018年10月,于2018年11月~2019年11月期間進行調試,項目于2019年5月已進行驗收,并在2019年5月8日取得了中山市生態環境局的驗收意見中(三)環驗表[2019]34號。該工程建成并投入試運行后,各生產線、附屬設備及環保治理設施處于正常生產狀態。項目從調試過程到現在并沒有得到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與環保投資情況。
投資總概算20萬元 |
其中環保投資6萬元 |
實際總投資20萬元 |
其中環保投資6萬元 |
包括廢水處理投資0萬元;廢氣處理投資4萬元;噪聲處理投資0.5萬元; 固廢處置投資1.5萬元;其他0萬元 |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對批復中(三)環建表﹝2017﹞0220號內所有內容進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無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生活用水量約為0.36噸/日(108噸/年),其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集水管網排入市政下水道進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作深度處理后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①印刷、晾干工序有機廢氣
本項目印刷、晾干工序會產生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總VOCs和臭氣濃度。車間設置為密閉車間,呈負壓狀態,采用引風機+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
②熔斷工序有機廢氣
熔斷工序會產生有機廢氣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總VOCs和臭氣濃度。車間設置為密閉車間,呈負壓狀態,采用引風機+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
(三)噪聲
項目的主要噪聲源生產設備,噪聲強度范圍多在65~75dB(A)之間。因此,應做好聲源處的降噪隔音設施,以減少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
為降低噪聲分貝值,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議廠方做好以下措施:
1、對于車間的門窗要選用隔聲性能良好的鋁合金或雙層門窗并安裝隔音玻璃;
2、應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及施工工藝,從根本上降低源強。同時要加強檢查、維護和保養機械設備,保持潤滑,緊固各部件,減少運行震動噪聲。整體設備應安放穩固,并與地面保持良好接觸,有條件的應使用減振機座,降低噪聲。
3、合理安排高噪聲設備的使用時間,盡可能避免大量高噪聲設備同時使用;同時要選擇設備放置的位置,將高噪聲的設備放在遠離居民區一邊,注意使用自然條件減噪,把噪聲影響減至最低;
4、應選用隔音效果較好的墻體,使噪聲得到一定的衰減;
5、在原材料的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避免大的突發噪聲產生。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產生量為1.5噸,交由環衛部門運走處理。生活垃圾必須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點,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以凈化周圍衛生與環境。
2、一般固體廢物:廢鞋材年產生量為1噸/年,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險廢物:廢油墨桶年產生量為0.2噸/年,飽和活性炭年產生量為0.86噸/年,廢網版年產生量為0.4噸/年,廢刷子年產生量為0.1噸/年,廢抹布年產生量為0.1噸/年,交給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轉移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市政管網排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作深度處理,進入市政管網前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2.廢氣
印刷、晾干工序有機廢氣、熔斷工序有機廢氣經監測結果達到《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7-2010)表1排氣筒VOCs排放濃度限值(Ⅱ時段),總VOCs≤40mg/m³。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在56.6-63.8dB(A)之間,項目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的標準。
4.固體廢物
固體廢棄物名稱 |
產生量 (噸/年) |
處置情況 及去向 |
生活垃圾 |
1.5 |
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
廢鞋材 |
1 |
集中收集后外售 |
危險廢物 |
1.66 |
交給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轉移處理 |
總計 |
4.16 |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水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市政管網排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作深度處理,進入市政管網前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目前三鄉鎮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投產,本項目污水已納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范圍之內,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廠作深度處理后達標排放,對納污水體鴉崗運河及周邊水環境影響不大。
2.廢氣
①印刷、晾干工序有機廢氣
本項目印刷、晾干工序會產生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總VOCs和臭氣濃度。印刷、晾干工序有機廢氣經有效收集及治理后高空排放。印刷、晾干工序有機廢氣經監測結果達到《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7-2010)表1排氣筒VOCs排放濃度限值(Ⅱ時段),總VOCs≤40mg/m³。因此該部分廢氣對車間員工和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②熔斷工序有機廢氣
熔斷工序會產生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總VOCs和臭氣濃度。熔斷工序有機廢氣經有效收集及治理后高空排放。熔斷工序有機廢氣經監測結果達到《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7-2010)表1排氣筒VOCs排放濃度限值(Ⅱ時段),總VOCs≤40mg/m³。因此該部分廢氣對車間員工和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因此該部分廢氣對車間員工和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3.廠界噪聲
項目生產過程中生產設備在運行時產生一定的生產噪聲,項目對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必要的隔聲、吸聲、減震等措施,使項目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
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對于生活垃圾,應進行分類收集,均在有效資源化的基礎上送垃圾處理站進行集中處理;對于廢鞋材,集中收集后外售;對于危險廢物,交給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轉移處理。對環境影響不大。
該部分由中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驗收,已經通過驗收,并獲中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中(三)環驗表【2019】34號}。
六、驗收結論
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環保批復意見中的要求,各項治污措施基本落實到位,監測因子齊全,監測方法正確,監測結果達標,同意通過項目環保驗收。
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